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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我市举办乡(镇)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发布时间:2008-08-16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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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国土资源部等六部门“关于举办全国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7月26日至27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司法局、广播电视总台和市国土资源局等六部门在市金融培训中心联合举办了全市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领导以及各县(区)国土局(分局)局长,市、县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讲团成员和市局机关科以上干部参加的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培训期间,省宣讲团副团长、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黄发儒处长作了动员讲话;8位省宣讲团成员向参训的110多名学员重点宣讲了耕地保护、土地利用、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地籍管理、土地执法监察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他们的宣讲联系实际、通俗易懂、既有理论阐述,又有事例分析,进一步增强了基层乡(镇)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资源,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培训工作得到了各县(区)组织部门的大力支持。在培训期间,南陵县委、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县委组织部领导亲自到培训班看望慰问了本县全体参训学员。根据市六部委《通知》安排,全市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将在全市防汛抗洪工作结束后陆续展开,今年10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