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繁国土资告字〔2010〕1号
经繁昌县人民政府批准,繁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以下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
编号
|
地块位置
|
面积
|
规划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出让
方式
|
起叫
(始)
价
|
保证金
|
出让
条件
|
|
FT1001
|
孙村镇
八分村
|
6762
|
商服
|
容积率<0.5
建筑密度<24%
绿地率≥40%
|
40年
|
拍卖
|
150
|
150
|
“净地”交付
|
|
FT1002
|
孙村镇
八分村
|
66569
|
住宅
|
容积率<0.4
建筑密度<20%
绿地率≥45%
|
70年
|
拍卖
|
2330
|
500
|
“净地”交付
|
|
FT1003
|
峨山镇
童坝村
|
4054
|
商服
|
容积率<0.2
建筑密度<20%
绿地率>20%
|
40年
|
拍卖
|
142
|
142
|
“净地”交付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出让,拍卖地块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且高于底价)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28日至2010年2月8日,到我局三楼保护利用科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28日至2010年2月8日,到我局三楼保护利用科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8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2月8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10年2月10日9时整,地点为繁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拍卖大厅(繁阳镇迎春路老邮政局)。上述拍卖地块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0年2月9日8时至2010年2月23日15时,在挂牌期间,至2010年2月21日17时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21日17时)。在2010年2月21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成交款不含土地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竞买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申请方式。
(三)成交款支付方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照出让文件确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
(四)若转为挂牌出让,均不另设底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繁阳镇春谷商市路
联系电话: 0553-7916851
联 系 人:雍自龙 俞亚周
开户单位:繁昌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繁昌县支行
账 号:0200120180240040015
繁昌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0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