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繁国土资告字[2010] 2号
经繁昌县人民政府批准,繁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以下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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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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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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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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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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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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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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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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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叫
(始)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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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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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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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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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村镇
八分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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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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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
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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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容积率<0.35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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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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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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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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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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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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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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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阳镇
城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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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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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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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4
建筑密度<26%
绿地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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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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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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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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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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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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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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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镇
克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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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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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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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0.7
建筑密度≥30%
投资强度≥520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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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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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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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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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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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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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1006地块用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出让,拍卖地块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且高于底价)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3月22日,到我局三楼保护利用科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3月22日,到我局三楼保护利用科提出书面申请(其中FT1006地块申请人可于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3月30日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22日17时(其中FT1006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30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3月22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其中FT1006地块将在2010年3月30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10年3月24日9时整,地点为繁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拍卖大厅(繁阳镇迎春路老邮政局)。上述拍卖地块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0年3月23日8时至2010年4月1日15时,在挂牌期间,至2010年3月30日17时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30日17时)。在2010年3月30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成交款不含土地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竞买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申请方式。
(三)成交款支付方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照出让文件确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
(四)若转为挂牌出让,均不另设底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繁阳镇春谷商市路
联系电话: 0553-7916851
联 系 人:雍自龙 俞亚周
开户单位:繁昌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繁昌县支行
账 号:0200120180240040015
繁昌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0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