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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对闲置土地开展专项清理

发布时间:2008-08-16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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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7]36号)要求,芜湖市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从2007年11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
此次专项清理按照精心部署、统一安排、认真排查、依法处置、强化措施、规范管理的要求,共清理出工业项目闲置土地20宗,面积54.77公顷;并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依法收回、中止开发重新出让、督促开发企业限期开工建设等措施,积极盘活闲置土地。通过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有效地维护了土地市场秩序,增强了全社会,尤其是开发企业负责人珍惜有限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进一步优化了土地资源配置,缓解了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土地资源效益,对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